12月7日,河南省(法学类)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议在郑州举行。省(法学类)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,我院法学系主任黄烨教授应邀参加。本次会议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,全省的(法学类)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加。主要议题是如何结合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颁发的《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.0的意见》,拟定河南省卓越法学人才教育培养的具体实施办法。
会上黄烨教授介绍了我校法学本科专业从2002年开始设立,经过16年的发展历程,逐渐壮大,到目前拥有河南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、法律硕士学位点的情况以及16年来我校法学教育的经验。就我省如何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.0,黄烨教授提出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两个大的方面:一是理论教学;一是实践教学。他认为理论教学的主体责任在学校,而实践教学应当有更多的实务部门参加。法治国家需要人人参入,而且学校培养的法治人才最终是输入这些实务部门,我省卓越法治人才实施办法应当明确实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。
(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万维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