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4日,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志远在社科楼517教室,作了题为《走出犯罪构成理论的迷思——法律适用的“形式-实质”二重架构》的学术报告,该院师生200余人聆听报告,法社学院院长李文发教授主持报告。
王志远教授从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平面“四要件”说与阶层的“三要件”说的历史渊源谈起,深入剖析两种犯罪构成的优势与不足。从理论纷争的现象层面,通过大量案例解析,挖掘出问题的实质,即任何刑法理论与制度设定,均系目的的产物。平面体系与形式化的法律思维之间具有内在统一性,具体表现为形式理性、科学理性主义、实证分析法学思想以及对法律虚无主义的恐慌。最后,他结合司法三段论的先天不足,提出实质回归的法律适用思维的阶层式体系的观点。报告逻辑严密,以案说理透彻,观点清晰,语言生动幽默,为师生带来了刑法理论极具前沿性的学术大餐。黄烨教授对王教授报告做了专业且细致的点评。
王志远,法学博士,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兼任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客座研究员、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专家顾问组顾问等。2016年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。2015年获评第二届“吉林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”,2016年获“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”称号。
主要从事刑法方面的研究,先后在《法学评论》《法学家》《中国刑事法杂志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,其中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余篇;出版《共犯制度的根基与拓展:从“主体间”到“单方化”》《从“印证”到“论证”:我国传统定罪思维批判》等个人专著3部,重要合著2部,译著1部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,作为第一参加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,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。
(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马文珂、
董亚蒙/供稿 张玉鹏/编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