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9日,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、院长助理王韶华博士在逸夫楼报告厅作了题为“当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问题”的学术报告。我校副校长王文臣,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徐鸿法官、研究室主任娄匡元法官,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班子成员与500余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此次报告会。报告会由该院院长李文发主持。
王韶华从“为什么要进行司法改革”、“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”、“改革的主要内容”、“当前改革的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就”、“如何推进下一步的改革”五个方面展开深入论述。他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实际问题,指出当前我国司法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重要性。随后,在如何进行司法改革的问题上,王韶华分别从司法体制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进行了分析阐释。他把司法改革的内容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,建设性的提出了“让审理者裁判,由裁判者负责”的观点。同时,他表示司法改革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司法制度改革、司法机制改革、司法体制改革,三个层次层层递进,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与完善。最后,王韶华介绍了司法体制改革最新的进展和新目标。现场提问环节,师生积极提问,王博士耐心解答、互动效果良好。王博士的演讲深入浅出,发人深省,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。
王韶华,诉讼法学博士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、院长助理,二级高级法官,全国审判业务专家。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。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,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。出版专著--《前行中的思考—司法热点问题探究》,发表论文60余篇。
报告会前,副校长王文臣在法律教研服务中心会见了王韶华一行,宾主就我校的法律人才培养、法学专业硕士点建设、诊所式法学实践教学实施等开展了友好的交流。法社学院班子成员参加了上述活动。
(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程腾 夏鹏飞/供稿 张玉鹏/编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