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8日,我院40余名法学专业大学生在院长李文发、实习实训中心主任陈东果老师带领下来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,旁听该院刑三庭审理的一起由公诉机关抗诉、原审被告人上诉的网络犯罪刑事案件。本次庭审由刑三庭庭长朱虹担任审判长、副庭长陈鑫和法官冷宝阳以及书记员张海龙组成合议庭。
庭审活动结束后,合议庭成员不顾劳累与参加观摩的同学们进行了座谈。朱虹庭长以庭审案例为题材,提出“如果你是承办法官,对本案应如何裁判”的讨论话题。本案公诉人与被告人法庭争议焦点是指控犯罪的证据是否充分?被控罪名定性问题(公诉机关指控抢劫罪、原审辩护人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、原审判决为寻衅滋事罪)。同学们结合课堂上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,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、定罪量刑、审理程序、法律逻辑等问题,各抒己见、畅所欲言,争论中不失真知灼见。
李文发在总结发言时指出,法学专业大学生走进法庭观摩庭审,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,感受到了法学的博大精深,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专业发展方向。他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把法庭与课堂的距离再拉近一些,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更紧密一些,不断丰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信阳师院建立的院校互动机制。
观摩庭审是我院法学专业《诉讼实务见习》课程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,也是高等院校与地方法院合作交流机制的重要方式,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掌握刑法和刑诉法专业知识,有助于实现高校理论资源优势和法院司法资源优势互补、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的密切结合、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。
(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陈东果 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