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学专业培养方案
作者: 通讯员 浏览次数:次 发布时间:2018-12-12 18:33

一、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

专业代码:030101K

专业名称:法学

二、培养目标及规格

(一)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,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,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,同时兼顾培养能在各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后备人才。

(二)培养规格

     1、德育方面

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;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坚持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至上,忠诚于宪法和法律;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具有改革创新意识;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。

     2、智育方面

1)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

2)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;

3)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;

4)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;

5)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基本能力;

6)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操作技术;

7)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,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
 3、体育、美育及其他方面

达到国家规定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,掌握体育运动的基础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,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,具有健全的人格和个性,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,具备一定的审美修养。

三、专业核心课程

法理学、中国法制史、宪法学、民法学、商法学、知识产权法、经济法学、刑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环境资源法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。

四、修业年限

实行弹性学制。基本学制4年,修业年限3-8年。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,选择提前或推迟毕业。学生至少应修满160学分。

五、授予学位

法学学士。

六、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

法学专业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表

课程结构(学分)

学分

占总学分的比例%

备注

必修课

105学分)

通识教育平台课程

48

30%

 

学科基础平台课程

12

7.5%

 

专业基础平台课程

45

28.1%

 

选修课(55学分)

限制性选修课

专业拓展平台课程

29

18.1%

 

任意性选修课

素质拓展平台课程

院系级任选课

16

16.3%

 

校级公选课

10

合计

 

160

100%

 

七、实践性教学环节构成

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构成

名  称

学分

课内学时或周数

安排学期

备注

实验课程

1

36学时

第二学期

 

课程实践

7

264学时

第一至四学期

 

实训课程

6

108学时

第四、五、六、七学期

模拟法庭、司法制度与实务、法律诊所、诉讼实务见习

学年论文

2

 

第三、五学期

 

专业实习

6

6

第七学期

 

毕业论文

6

8

第八学期

 

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

1

2

第一学期

 

实践创新

3

 

第八学期

 

小计

32

 

 

 

八、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(略)

九、专业分学年指导性教学计划(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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